联合国制裁名单,美国制裁名单,OFAC 制裁名单有什么区别
1、联合国制裁名单,按照规定,所有制裁决议的通过必须经过安理会的批准,而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对任何安理会决议的否决权,因此,联合国安理会的任何制裁行动均不可能针对五常中的任何一国。所有的联合国成员国都必须遵守。
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制裁行动的具体措施包括全面经济和贸易制裁以及一些较为具体的措施,如武器禁运、禁止旅行及金融或外交限制等。
2、美国政府的制裁名单,是需要美国国会讨论通过的,但是仅限于美国,或者与美国有双边或者多边协定的国家,才会按照美国的制裁名单,对当事国进行制裁。
美国政府的制裁名单包括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出入境、制裁范围很广!原则上说,美国的制裁名单,其他国家没有必须配合美国,共同对当事国执行制裁的义务和责任!
3、OFAC是美国财政部制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的裁名单,主要是对经济方面的项目进行制裁,比如,禁止美国对其他国家投资,或者冻结其他国家在美国的资产,等等。主要是经济制裁,制裁范围比较单一!
扩展资料:
根据《联合国宪章》,制裁行动的具体措施包括全面经济和贸易制裁以及一些较为具体的措施,如武器禁运、禁止旅行及金融或外交限制等。
从联合国通过决议的数量可以看出,安理会并不经常动用制裁的手段。截至1990年8月6日,安理会总共通过了661项决议,而其中制裁决议占了相当小的部分。这主要是因为相关国家往往很难在一个具体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制裁决议很难通过。每一次制裁决议出台的幕后都有着相关国家之间大量的磋商、谈判与妥协
一、联合国制裁
联合国成员通过决议对部分国家的个人或实体实施制裁。但是联合国的决议效力并不直接及于成员国内的个人、企业等主体。而是通过转化为国内法律法规实现制裁效果。中国是通过外交部转发联合国决议的形式告知各单位遵守联合国的制裁规定。
二、美国制裁
OFAC制裁名单:
美国对外制裁通过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即OFAC)单方面对部分国家进行制裁,该制裁属于单边制裁,而且范围要大于联合国的制裁名单。但是美国的制裁比较具有威力。美国的制裁措施有主要制裁(Primary Sanction)和次级制裁(Secondary Sanction)之分。主要制裁是针对美国主体的,例如美国企业、美国自然人、在美国领土的别国人或企业。但是次级制裁就是针对非美国主体了,比如世界各国的企业、自然人。次级制裁主要是针对伊朗而实施的。比如,中国的一家企业不顾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措施,而与被列入美国OFAC发布的SDN名单中的实体开展交易,或者使用美元,通过美国金融机构与伊朗主体开展交易,都会遭受美国制裁。比如欧洲法巴银行、中国昆仑银行以及部分石油国企就被美国制裁了。制裁的后果包括,不允许美国的企业向其融资,不允许政府采购,甚至巨额罚款。好在2016年1月26日之后,JCPOA计划实施之后,大部分针对非美国主体的制裁措施已经暂时中止。但美国制裁措施就像一张巨大而细密的网,稍有不慎就可能违反。因此,欧洲金融机构由于被巨额处罚了好多次,面对美国制裁额外谨慎。
并不是说我国企业与被列入OFAC的制裁名单中的企业或个人开展交易就不能开展,而要根据其制裁措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欧美的金融机构里面,有专门的团队审核每笔业务的制裁风险。而且欧美从事合规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专门提供相关业务的制裁风险筛查。